| 關 鍵 詞: |
國際管轄;涉外侵權事件;管轄權 |
| 中文摘要: |
本文擬先就學理上定國際管轄之各種方法作一初步之介紹,並加以分析,其次再以涉外侵權事件為例,以布魯塞爾第一條例以及日本於 2011 年所修正民事訴訟法有關國際管轄之規定為借鏡,與我國向來實務與學理上之看法作一比較,並分析此與我國民事訴訟法第 1 條以下有關管轄以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有關侵權事件選法之規定有何相類似之考量,嘗試勾勒出一對於定涉外侵權事件國際管轄方法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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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定國際管轄之方法 一、二重機能說 二、類推適用說 三、管轄分配說(法理說) 四、利益衡量說 五、分析 (一)法安定性或具體妥適性-以管轄權作為訴訟要件之觀點 (二)直接適用或類推適用 參、涉外侵權行為事件之管轄 一、布魯塞爾第一條例 二、日本 2011 年修正之民事訴訟法 肆、 我國法之省思-併談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互動 一、以原就被對國際管轄之影響 二、侵權行為事件管轄之連繫因素 三、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互動 四、以 RCA 案為例 (一)管轄原因事實、請求原因事實之競合 (二)涉外侵權事件國際管轄權之認定 五、小結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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