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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販賣毒品罪之著手時點-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 4861 號刑事裁定
編著譯者:
薛智仁
出版日期:
2021.07
刊登出處:
台灣/
台灣法律人
/
第 1 期
/177-182 頁
頁 數:
6
點閱次數:
110
下載點數:
2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薛智仁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販賣毒品罪
;
銷售賣出
;
意圖營利而販入
;
直接危險
;
必要關聯性
中文摘要:
針對行為人意圖營利而購入毒品,在尚未尋找買主前即被查獲的情形,最高法院判決出現積極歧異。依據最高法院 101 年度第 10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意圖營利而販入」為販賣行為之著手實行,必待其賣出將毒品交付於買受人,該販賣行為始屬完成。相對地,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字第 3563 號刑事判決認為,販賣毒品以「銷售賣出」為要件,以營利為目的而購入毒品,倘未有「銷售」行為,即無販賣可言,不涉及販賣毒品既遂或未遂之問題,僅能依取得毒品時之主觀犯意,分別成立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或持有毒品罪。就此一法律見解之積極歧異,刑事大法庭認為意圖販賣而購入毒品僅成立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
目 次:
壹、問題背景
貳、案件事實
參、裁定內容
肆、裁定簡評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8、15 條 (36.01.01 版)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4、5、11 條 (109.01.15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792 號
最高法院 101 年度第 6 次刑事庭會議
最高法院 101 年度第 10 次刑事庭會議(一)
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大字第 4861 號 裁定
最高法院 25 年非字第 123 號 刑事判例
最高法院 67 年台上字第 2500 號 刑事判例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論販賣毒品罪在立法及適用上之問題
買或賣搞不清楚?!(下)-最高法院二十五年非字第一二三號等四則販毒判例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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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刑事法發展回顧:法律問題之事實與表述
販賣毒品罪之著手-在釋字第 792 號解釋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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