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設計專利;維修免責條款;汽車零組件;汽車維修 |
中文摘要: |
本文欲就設計權之維修條款,進行比較法之研究。之所以欲進行此比較法制研究,主要想要說明,維修條款之提出,在歐盟之前,最早的可能是英國。而英國之所以引入此條文,乃是出於用車人維修權之概念。因此,有必要透過此一起源之研究,理解維修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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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英國之起源與影響 一、英國 (一)1986 年 British Leyland 案 (二)1988 年著作權、設計與專利法 二、新加坡 2000 年註冊設計法 三、澳大利亞 2003 年設計法 參、歐盟設計保護中的維修條款 一、歐盟 1998 年設計保護指令 二、歐盟 2002 年共同體設計規章 三、歐洲法院 2017 年 Acacia v. Audi 案 (一)案件事實 (二)爭議問題 肆、汽車製造大國美、德、法的立法活動 一、美國 (一)PARTS 法案 (二)法案內容 二、德國 (一)2004 年設計法與不提告承諾 (二)2020 年強化公平競爭法 三、法國 (一)2019 年 11 月通過移動導向法 (二)法國憲法委員會認為立法程序有瑕疵 (三)2021 年通過氣候變遷與適應法 伍、個人觀點 一、智財保護所提供的誘因多或少 二、臺灣汽車零組件產業 三、用車人維修權益 四、綠色經濟、環保考量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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