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情事變更原則;定期租賃契約;租金;新冠肺炎 |
中文摘要: |
新冠疫情肆虐全球,造成全球性的經濟衝擊,世界各國除了防疫措施的行政管制外,更實施許多特別法規以因應疫情而產生的諸多社會問題。台灣自民國109年年初進入了與疫情抗戰的時代,更在110年5月間實施了三級警戒,警戒期間因消費方式改變,許多實體店家因不堪虧損紛紛倒閉,法院更因此衍生出許多關於定期租賃的調整租金訴訟。本文擬蒐集新冠疫情發生以來關於租金調整的相關訴訟案例,並且說明分析我國法院對於定期租賃契約的調整租金,在適用情事變更原則時,所運用的解釋方式。並於文末提出個人見解,以供方家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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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情事變更原則概說 一、情事變更原則之要件 二、情事變更原則之效果 參、近年來調整租金實務案例與分析 一、實務判決理由趨勢 (一)未構成情事變更原則 (二)構成情事變更原則 二、實務見解分析 (一)概括條款適用個案的特殊性 (二)從定期性租賃契約的思考 (三)民法第 442 條規定之解釋與誠信原則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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