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首部「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簡介(主題演講)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羅秉成
出版日期: 2021.02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國際法學刊第 17 卷 第 2 期/91-98 頁
頁  數: 8 點閱次數: 531
下載點數: 3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社團法人台灣國際法學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國家保護義務企業尊重人權提供有效救濟救濟制度
中文摘要: 稍微觀察一下,國家透過經濟管制或是契約約束,慢慢強調企業的公共化面向。我們把這個叫做憲法的第三人效力,與時俱進修正傳統基本權利效力的不足。三十年憲法的第三人效力不太有人談,憲法應該就是國家跟人民之間的關係,不應該將效力及於人民跟人民之間。第三人效力的例子例如,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我的房子不想租給原住民,同性戀可以嗎?基於憲法第三人效力就會說不行。人民可能會問,我不可以有我自己的主觀意見跟看法嗎?我們會發現,國家不能歧視人民的憲法義務, 在一定條件之下也變成人民的義務。從這個背景與潮流來看,整個國家的文明進程,已經慢慢到達一個共善的境界,聽起來有一點高遠的理想,共善的境界是國家要對人民好,要照顧人民,福國利民,而人民之間也要互相善待。而且就像國家一樣,影響越大,責任越大,企業可能是錢越大,責任越大。因為企業大,資本額大,影響就會大, 責任相對也要大。所以在這種理念底下,我們今天討論的議題在台灣的相關的各個領域的進步上面,是可以看得到,大家也做得到,因為就像剛剛講的以前可能只是書本上的理想,其他國家的典範怎麼移植過來,需要摸索。
目  次: 前言
「台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推動歷程
利害關係社群溝通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GPs)
不重視人權,影響經貿談判
重要落實方向與措施
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羅秉成,首部「臺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畫」簡介(主題演講),台灣國際法學刊,第17卷第2期,91-98頁,2021年02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