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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民事和解契約作為行政訴訟,先決問題之審理模式(上)-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326 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261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劉宗德
出版日期:
2022.01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裁判時報
/
第 115 期
/56-74 頁
頁 數:
19
點閱次數: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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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宗德,民事和解契約作為行政訴訟,先決問題之審理模式(上)-評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8 年度訴字第 326 號判決、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261 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 115 期,56-74 頁,2022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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