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立法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權力分立;判斷餘地;司法審查 |
中文摘要: |
舉凡實質意義法規範之制定既然屬於立法權,何以行政機關可以行使此一權限來訂定同樣屬於一般性、抽象性的法規命令?此外,既然在法律授權的前提下,行政機關本於專業做出其判斷或裁量決定,法院也應依法審判,那麼,對於前述的法律授權,行政機關既然有著專屬授權,在授權範圍內,法院何以能夠對之加以審查,甚至代替行政機關做出專業的認定?本文將透過我國法院判決,嘗試初步檢視司法實務如何面對與處理相關問題,並藉此提供一些可再進一步思考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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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緒論 貳、判決簡介-最高行政法院 106 年判字第 355 號判決 一、事實 二、法院見解初整 參、判決剖析 一、爭點、重點與待釐清處 二、認事、用法與涵攝之審查標準待建構-從權力分立出發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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