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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憲法訴訟法」的幾個立法缺失
編著譯者:
吳信華
出版日期:
2022.03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雜誌
/
第 322 期
/53-70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386
下載點數:
7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吳信華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憲法訴訟法
;
大法官解釋
;
訴訟類型
;
裁判憲法審查
;
變更判決之聲請
中文摘要:
「憲法訴訟法」之立法對吾國釋憲法制開展了一個新的紀元,其立法工作實非易事,法條規範雖不能謂完備,然確有其必要之處而應予肯定。惟依本文觀察,本法於規範上尚有若干根本性的缺失,如為基礎性的思維探究,應源自於對憲法訴訟基礎法理的未臻掌握、其他訴訟法理的不當援用、他國相關規定的片面理解與截取,以及錯誤釋憲運作的盲目回應等。本文即就此各舉一條文規定為說明印證,以使各界可以不同角度檢視本法並思考相關問題。
目 次:
壹、前言
貳、憲法訴訟基礎法理的未臻掌握-「其他釋憲規定適用本法」的不當立法(第 1 條第 2 項)
參、其他訴訟法理的不當援用-「當事人」的錯誤界定(第 6 條第 2 項)
肆、他國相關規定的片面理解與截取-「裁判憲法審查」案件的「受理」(第 61 條第 1 項)
伍、錯誤釋憲運作的盲目回應-「變更判決之聲請」(第 42 條)
陸、結論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8、111 條 (36.01.01 版)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 (94.06.10 版)
行政訴訟法 第 12-2、178 條 (110.12.08 版)
憲法訴訟法 第 1、2、4、6、8、10、17、19、21、23、24、25、32、33、38、39、40、42、43、46、47、51、52、53、54、55、59、61、65、68、82、83、84、90 條 (108.01.04 版)
地方制度法 第 77 條 (105.06.22 版)
民事訴訟法 第 182-1 條 (110.12.08 版)
公民投票法 第 30、43、54、75 條 (108.06.21 版)
相關判解:
釋字第 527 號
釋字第 803 號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憲法訴訟法中「訴訟類型」的立法簡析-新舊釋憲法制的比較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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