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延長工作;工會同意;參與決定;共同決定 |
中文摘要: |
針對勞動基準法第 49 條第 1 項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釋字第 807 號解釋認定違憲;其中就涉及工會同意的部分,該解釋表示:勞工是否適於從事夜間工作,往往有個人差異,未必適宜全由工會代表所有女性勞工決定。另工會組成結構與運作多樣,是否有代為同意之正當性,實非無疑。本文認為:上述理由對於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之延長工作時間須得工會同意,亦有適用。本文將另從比較法的觀點,說明勞動基準法第 32 條第 1 項的違憲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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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與要旨 貳、評析 一、分析上述理由,可認為 二、本文認為 三、比較法的觀點 四、比較與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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