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化;訴訟標的理論;紛爭一次解決;土地農育權登記 |
中文摘要: |
本文探討原住民申請於原住民保留地設定土地農育權登記所生的爭訟事件,此訴訟主要爭點為,於土地上有無占有耕作之事實。訴訟中,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37 條於 108 年1 月9 日修正公布,刪除設定耕作權、地上權繼續經營滿五年始取得土地所有權之限制,衍生行政法院應否及如何適用新法的問題,為本件訴訟的另一爭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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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案例事實 貳、爭點說明 參、法院見解 一、原判決見解 二、本判決見解 肆、裁判簡析 一、訴訟類型與裁判基準之擇定 二、訴訟標的與訴訟實益之判斷 三、原住民保留地私有化之實踐 伍、反思:訴訟標的理論與紛爭一次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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