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婚姻平權;婚姻至上論;非婚平等;單身平等;女性主義法學 |
中文摘要: |
同性婚姻合法化是近年來的熱門議題,人們爭辯是否應該以同性婚姻合法化來促進性別平等,卻往往輕忽提倡獨尊婚姻所造成的不平等。本文透過對婚姻至上主義的檢討,說明支持與反對同性婚姻雙方實有共通之處,就是擁戴婚姻。法律提倡婚姻並非台灣獨有的現象,但這並非歷史上的必然。「與眾不同」的南非憲法法院與英國主張適用伴侶制的異性伴侶之例,便說明了婚姻不一定要站上位。法律上的婚姻至上主義所造成的結果之一是,透過婚姻療法與婚姻紅利讓婚外之人成為平等的化外之民。非婚法學的任務就在於批判婚姻至上的不平等,並提倡非婚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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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婚姻至上,有志異同 貳、婚姻不一定要站上位:「與眾不同」的南非憲法法院與英國異性伴侶 參、非婚法學的誕生:婚外之人不應是平等的化外之民 肆、邁向以平等為中心的非婚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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