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衛生福利部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莊郁沁蘇昱婷
出版日期: 2022.02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新知111 年 2 月號/2-3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392
下載點數: 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理律法律事務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招募廣告刊載方式招募廣告應加註事項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
中文摘要: 依藥品優良臨床試驗作業準則第 83 條,申請臨床試驗時應檢附受試者招募廣告等相關文件。衛生署於 2007 年公告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就招募廣告訂有相關遵循規範。為因應近年藥政改革及藥品臨床試驗相關法規修正,並保障受試者權益,衛生福利部 2021 年 10 月 26 日年公告修訂本原則,以供臨床試驗招募受試者之參考依據,本文介紹此次修訂之重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莊郁沁、蘇昱婷,衛生福利部修訂藥品《臨床試驗受試者招募原則》,理律新知,111年2月號,2-3頁,2022年02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