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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初論環境犯罪之經濟刑法議題-以非法清理廢棄物為中心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吳耀宗
出版日期: 2022.0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法學教室第 235 期/35-49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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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吳耀宗
關 鍵 詞: 環境犯罪經濟刑法犯罪所得不法利得不法獲利沒收
中文摘要: 所謂環境犯罪係指以環境為攻擊客體之犯罪行為,亦即環境污染或環境破壞之犯罪,因此,所謂環境刑法乃指對於環境破壞或環境污染之行為科處刑罰之制裁,用以保護環境法益之法律規範,包括核心刑法之環境犯罪規定(如刑法第 190 條之 1),以及附屬刑法中關係環境破壞或環境污染行為之刑罰規範。至於所謂經濟犯罪,儘管我國實定法並無直接相對應的規範且學說目前尚無一致講法,不過文獻有從廣義角度來看,亦即一切與經濟活動、經濟利益有關的犯罪皆可稱為經濟犯罪,故所謂經濟刑法即指制裁前述經濟犯罪之刑罰規範。
目  次: 壹、幾個開場實例
貳、環境犯罪與經濟刑法之關聯性
參、環境犯罪不法獲利剝奪之概述
一、刑事不法獲利剝奪之要件與範圍
二、行政不法獲利剝奪之要件與範圍
三、兩者之比較與競合問題
肆、對於非法清理廢棄物之不法獲利之剝奪
一、對廢棄物生產者不法獲利之剝奪
二、對廢棄物清理者不法獲利之剝奪
三、對未經許可或違反禁止處分而清理廢棄物者不法獲利之剝奪
伍、開場實例解答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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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耀宗,初論環境犯罪之經濟刑法議題-以非法清理廢棄物為中心,月旦法學教室,第 235 期,35-49 頁,2022年0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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