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法學教育;法律人;課程;族群;性別 |
中文摘要: |
1928 年設立的台北帝大文政學部政學科,乃是台灣第一所法學教育機構,但當時是服務於日本帝國,而非台灣人民,故所形塑及傳播的法學知識不脫「殖民現代性」的框架。惟其某些研究業績及所購圖書,仍有助於現今建構台灣歷史或從事一般的法學研究。戰後的台大法律系於 1946 年 10 月開辦,1999 年 8 月升格為法律學院,不久即從原徐州路校區,遷至現今在校總區的霖澤館和萬才館。台大法律系的課程引領了戰後其他法學教育機構,例如史上第一個「法學緒論」課程即 1949 年在此出現。就各個法律學科,都有數個世代的教師,接續教導一批又一批踏入這個法學知識殿堂的年輕學子。全台灣的法學教師、司法官,均大概每 3 位就有 1 位曾受過台大法學教育。其亦培育無數服務於政界、商界等的菁英。感恩於台灣社會的支持,台大法律人應為台灣的未來,做更多的承擔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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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緒言 壹、台北帝大政學科:台灣第一所法學教育機構 貳、政學科的台灣人學生與日本人教授 參、從法律學系到法律學院、自徐州路校區回校總區 肆、台大法律系所的課程與教學 一、「法學緒論之父」梅仲協 二、憲法、行政法、國際法課 三、民法、民訴課 四、商法、經濟法、智財法課 五、刑法、刑訴法課 六、基法課 七、法研所 伍、台大法律人的組成及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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