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羈押抗告;延長羈押;實質有效辯護;代理權;瑕疵補正 |
| 中文摘要: |
被告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經地方法院裁定延長羈押;被告選任之辯護人,為被告之利益,向高等法院提起抗告。本文探討辯護人是否為抗告權人?其提起抗告是否合法?若辯護人係以自己而非被告之名義提起抗告,其情形有無或有何不同?法院得否以抗告不合法律上程式為由,逕予駁回?若辯護人以被告之名義提起抗告後,被告又以自己名義提起合法抗告,法院應如何處理?應否分別裁定?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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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抗告權人:立法規定及問題所在 二、最高法院及憲法法庭見解 三、辯護人之代理抗告及其瑕疵補正 參、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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