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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婉寧
出版日期:
2022.09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239 期
/15-17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1249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徐婉寧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非對話之意思表示
;
達到主義
;
實力支配範圍
中文摘要:
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係採達到主義,則表意人將其意思表示以書面郵寄掛號寄送至相對人之住所地,郵務機關因不獲會晤相對人,而製作招領通知單通知相對人領取者,表意人之意思表示是否已到達相對人而發生效力?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
二、進入相對人支配範圍之時點
參、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徐婉寧,非對話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月旦法學教室,第 239 期,15-17 頁,2022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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