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法人侵權責任-最高法院 109 年度台上字第 2402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怡蘋
出版日期: 2022.07
刊登出處: 台灣/當代法律第 7 期/130-133 頁
頁  數: 4 點閱次數: 1024
下載點數: 1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當代法律雜誌股份有限公司
關 鍵 詞: 法人法人侵權責任過失主義故意或過失
中文摘要: 我國對於法人得否適用民法 184 條規定,過去素有爭議,其主要原因在於法人無法直接從事行為,自亦無法論究其是否具備故意或過失,因此,如欲使法人負擔侵權責任,則須依民法第 28 條、第 188 條規定,使法人與其董事或其他有代表權人、受僱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目  次: 壹、法律事實
貳、法院判決理由
參、重要性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怡蘋,法人侵權責任-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2402號判決,當代法律,第7期,130-133頁,2022年07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