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人權;人權監察使;人權委員會 |
| 中文摘要: |
基於台灣被聯合國體系全面排除的情況,事實上整個國際人權的制度都將台灣拒於門外。然而,儘管台灣面臨如此困難的外交處境,無法加入聯合國相關組織或公約,台灣人還是發展出了一套具有台灣特色的人權規範監督機制,向國際社會及國人展現「人權立國」的意志與承諾-透過各項國際人權公約施行法,以及國家報告審查會議,讓台灣人權的發展有了自評互評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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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國際人權公約如何產生國內法效力? 貳、施行法作為公約引進困境的破口 參、人權公約施行的監督機制 肆、結論:臨門一腳的獨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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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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