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勞工;勞動契約從屬性;外送平台;非典型勞工 |
中文摘要: |
臺灣目前實務見解對於新興平台經濟,例如餐飲外送平台,從業人員究竟是否為勞工?是否受勞動法規保障?對於此等議題,目前已作出之有關判決為數甚少。因之,英國最高法院對 Uber BVand Others v. Aslam and Others 案之判決,對實務而言,實深具參考價值。準此,本文以下將詳述該案事實並梳理判決理由脈絡,最後作出結論,以提供未來研究者後續研究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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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引言 貳、本案主要事實與法規概述 一、主要案件事實與相關爭議 (一)背景事實 (二)相關爭點 二、本案涉及法規 (一)1996 年僱傭權利法第 230 條第 3 項(Section 230(3) of Employment RightsAct 1996) 參、本件判決所涉法律爭點解析 肆、英國最高法院對「勞工」概念界定:保護勞工導向之目的性解釋方法 一、Uber London 公司、駕駛與旅客間法律關係 二、目的性法律解釋方法:Autoclenz 案啟示 三、保護勞工之立法目觀點下本案法律適用 四、小結:本案中駕駛應屬於勞工 伍、關於 Uber 駕駛工時之認定 伍、對臺灣平台經濟之勞工身分認定啟示—代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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