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相對委託;證券交易法;控制權交易 |
中文摘要: |
由於控制權交易搭配場外找補行為,因買賣雙方就基準價格有所約定,且一方進行交易時,另一方為對向交易行為,從而有可能符合證交法第 155 條第 1 項第 3 款之客觀要件。然如前所述,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備「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市場某種有價證券之交易價格」的意圖,始構成相對委託。因此,控制權交易搭配場外找補行為是否構成相對委託之關鍵,將取決於行為人的主觀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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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控制權交易搭配場外找補行為 二、相對委託之構成要件 三、控制權交易搭配場外找補行為是否構成相對委託 參、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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