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獨立監督;個人資料;資訊隱私權 |
中文摘要: |
我國自 1995 年起實施健保制度,主管機關健保署為辦理健保業務多年來蒐集可觀的健保資料,包含個人健保資料。健保署前將健保資料委託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建置「全民健康保險研究資料庫」,自 2000 年起對外提供使用,但於 2016 年已終止對外提供。健保署並設有「全民健康保險人資訊整合應用服務中心」對外提供已透過加密演算法以假名化處理之健保資料。 本案聲請人於 2012 年分別發函向健保署表示,拒絕健保署將其個人健保資料釋出給第三人,用於健保相關業務以外之目的,健保署拒絕其主張。聲請人嗣提起訴願、行政訴訟獲不利終局判決,乃於 2017 年聲請解釋憲法,請求宣告相關法規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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