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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實務法學:刑法類(最高法院 106 年度台上字第 3211 號刑事判決等 17 則裁判之說明)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王士帆
出版日期: 2018.03.15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69 期/108-121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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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王士帆
關 鍵 詞: 裁判確定前發覺為累犯實害犯客觀可歸責性所有權人濫用權利犯意轉化間接故意司法行政事務分配繫屬在先公示送達比例原則通譯未具結目的性限縮冒名直接被害人不利益變更禁止例外
中文摘要: 本期針對最高法院 2017 年 5 月間公布的刑事裁判,從刑事實體法的視角挑選出其中特別具參考價值的判決共計 17 則,另收錄該月公布的 106 年度第 5 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分別涉及加重結果犯、《刑法》第 38 條所稱「供犯罪所用之物」、犯意轉化之行為數認定、高雄橋頭地院與高雄地院之管轄權問題、《刑事訴訟法》第 8 條競合管轄所謂的繫屬在先、公示送達要件、《刑事訴訟法》第 253 條之 3 第1項第 1 款撤銷緩起訴事由、重申有自訴權之被害人,限於「法益因犯罪行為而直接受到損害」之直接被害人,不及間接受影響之人以及《刑事訴訟法》第 370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的不利益變更禁止之例外等,除了摘錄各該判決中的關鍵論述外,也一併附上簡單解說。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鈺雄、王士帆,實務法學:刑法類(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211號刑事判決等17則裁判之說明),月旦裁判時報,第69期,108-121頁,2018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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