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論強制執行程序中對執行名義實體爭執之救濟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詹鎮榮
出版日期: 2022.04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律人第 10 期/97-112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907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詹鎮榮
關 鍵 詞: 行政執行執行名義基礎處分債務人異議之訴申請停止行政執行聲明異議行政執行法部分修正草案
中文摘要: 公法上金錢債務之執行,執行名義多為行政處分或行政契約。執行名義若有自始不存在、違法、無效,或嗣後消滅之情事者,皆會撼動行政執行之合法性。若義務人於行政執行程序中對執行名義為實體爭執者,其所能尋求之權利救濟途徑,應視執行名義類型及其瑕疵樣態,而為差別之思考。又行政執行法第 8 條申請停止執行程序,已有將基礎處分之部分瑕疵種類定為得申請之事由,其與債務人異議之訴間之關係為何,應予釐清。本文認為,因執行名義是否合法及有效,必會影響執行命令及方法的合法性,故若義務人於執行程序中對執行名義為實體爭執,法制上應給予最大之可能性,俾及時且有效保障人民之權益。現行實務似過於割裂執行名義與執行手段兩者間救濟之關聯性,宜檢討之。
目  次: 壹、問題之提出
貳、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途徑
 一、行政執行途徑
 二、司法執行途徑
 三、執行途徑二元區分之實益
參、對行政執行名義為實體爭執之救濟體系
 一、執行名義自始不存在爭執之救濟
 二、執行名義作成後有債權障礙事由爭執之救濟
 三、執行名義違法爭執之救濟
 四、別論:行政契約無效爭執之救濟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詹鎮榮,論強制執行程序中對執行名義實體爭執之救濟,台灣法律人,第10期,97-112頁,2022年04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