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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M 化車運用於犯罪偵查之合法性爭議-評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易字第 1683 號刑事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劉耀明
出版日期: 2022.11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125 期/74-84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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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劉耀明
關 鍵 詞: 科技偵查M化車法律保留
中文摘要: 隨科技發展,犯罪手法不斷更新,為有效查緝犯罪,使用科技偵查手段已勢在必行。就此,法務部雖曾提出科技偵查法草案,然在各種因素影響下,立法進程緩慢,致生偵查困境。針對近期發生使用 M 化車應否以違反法律保留而排除證據能力之判決爭議,本文在與美國法針對 M 化車之處置方式進行比較後,認為高院判決認定使用 M 化車屬違法偵查,但於權衡後未排除證據能力之見解,尚有可採之處,然根本之道,仍應儘快通過科技偵查法之立法。
目  次: 壹、案例事實
貳、爭點
參、判決理由
肆、判決評析
一、M 化車之運用方式及原理
二、M 化車於美國之運用概況
(一)成文法授權依據
(二)司法實務之定性意向
(三)是否屬搜索行為尚存爭議
三、以搜索作為 M 化車依據之可行性
(一)偵查機關使用 M 化車之依據不盡相同
(二)現行法確實欠缺授權使用 M 化車之妥適依據
(三)本案判決未排除證據能力之結論尚屬正確
(四)可暫採以搜索票為依據之折衷方案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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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明,M 化車運用於犯罪偵查之合法性爭議-評臺灣高等法院 109 年度上易字第 1683 號刑事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 125 期,74-84 頁,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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