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量刑審查;限制續審制;國民法官法;第二審;一部上訴 |
| 中文摘要: |
本文主要在探討於適用國民法官法之重大案件中,當事人一方以國民法官法庭之量刑不當為由,提起一部上訴時,因國民法官法第 90 條第 1 項規定就第二審調查新證據之程序上,已改採「原則禁止,例外允許」之「限制續審制」,則該「新證據」是否亦包括「新量刑證據(資料)」等問題;以及依國民法官法第 91 條規定,第二審法院針對量刑上訴之審查基準,應採「原則尊重,例外撤銷」之精神,以充分尊重第一審法院融入國民正當法律情感之量刑,避免動輒撤銷,危及國民法官法制度之存續。再從實務上常見之量刑上訴理由,包括:一、原審判決就量刑因子事實漏未審酌。二、原審判決後影響量刑之重要基礎事實已有所變更。三、原審判決對於極為重要之量刑事實有所誤認。四、原審判決對於量刑有關之重要事實的評價產生過大的錯誤。五、原審量刑大幅逾越量刑行情等「五大類型」,期能建立「例外撤銷」之審查基準,供將來實務參酌,然在涉及死刑之案件上,是否有必要發展出與非死刑案件不同之審查基準,則待進一步研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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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以量刑不當之上訴為量刑上訴 一、量刑上訴之「上訴範圍」 二、量刑上訴之「上訴理由」 三、量刑上訴之第二審審查範圍 參、量刑上訴時二審得否調查新證據 一、國民法官法就第二審調查證據已改採「限制續審制」 二、第二審原則不得「依聲請」調查之「新證據」是否包括「量刑證據」 三、第二審法院得否逕「依職權」調查與量刑有關之新證據 肆、第二審法院就量刑上訴之審查基準……原則上應尊重原判決 伍、例外得撤銷原審量刑類型 一、原審判決就極為重要之量刑因子事實漏未審酌 二、原審判決後影響量刑之重要基礎事實已有所變更 三、原審判決對於極為重要之量刑事實有所誤認 四、原審判決對於量刑有關之重要事實的評價產生過大的錯誤 五、原審量刑大幅逾越量刑行情 陸、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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