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無名契約定性為典型契約之侷限:從一則工程承攬判決談起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文宇
出版日期: 2022.11
刊登出處: 台灣/當代法律第 11 期/80-86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291
下載點數: 2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文宇
關 鍵 詞: 定性工程契約承攬無名契約
中文摘要: 經濟環境複雜多變,契約型態亦日新月異,隨著商業活動與廠商需求之脈動,透過私法自治,當事人得協商如何形成其之間私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契約法重要之存在意義,即在提供違約救濟,確保契約依規劃履行,保障締約雙方之正當期待。而欲進行違約之救濟, 則勢必為契約解釋,實務上經常透過定性以決定非典型契約之性質,待完成定性,即順理成章依照其下設條文解決問題。然而,當代經濟體系漸趨多元與細緻,現行契約法之類型設計或任意規定,恐已無法反映交易實務之需要,甚有窒礙難行之困境,而不適於機械化套用。
目  次: 壹、前言
貳、定性未定性論
一、定性之概念與功能
二、契約定性之侷限
參、判決介紹-最高法院 96 年台上字第 153 號判決
一、案件事實
二、法院見解
三、本案爭點
肆、工程契約之定性
一、工程契約之特性
二、工程契約定性為承攬之妥適性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文宇,無名契約定性為典型契約之侷限:從一則工程承攬判決談起,當代法律,第11期,80-86頁,2022年11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