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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資本市場之優質監理與最佳慣例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10.02
刊登出處: 台灣/證交資料第 574 期/4-5 頁
頁  數: 2 點閱次數: 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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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證券行政資本市場證券商信託業務
中文摘要: 就證券行政之目的而言,在於維持資本市場之安定、保障投資人、建立公正、透明及具有競爭力之市場。主管機關為達成上開目標,固應採取各種監理措施,但其監理品質之良窳,則為左右資本市場競爭力之重要關鍵。基本上,為確保監理品質,首應提高監理人員之素質,始足以因應金融風險、金融創新及國際環境之發展及變遷。例如除應促使各大專院校開設具實踐性、跨領域、整合性之課程外,尚應培訓具備多種專業能力之監理人才。
目  次: 優質監理之條件
最佳慣例之建立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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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誠,資本市場之優質監理與最佳慣例,證交資料,第574期,4-5頁,2010年0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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