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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累犯的主張與證明-評介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大字第 5660 號裁定及後續實務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俊偉
出版日期: 2023.01
刊登出處: 台灣/台灣法律人第 19 期/71-90 頁
頁  數: 20 點閱次數: 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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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陳俊偉
關 鍵 詞: 累犯檢察官舉證責任量刑前案紀錄表
中文摘要: 本文透過評介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 110 年度台上大字第 5660 號裁定,重新檢討該號裁定所涉及的累犯規定之實體法定性,以及檢察官在審理程序中主張累犯之義務與舉證責任等問題。首先,透過對於司法院釋字第 775 號解釋的分析,可以發現該號裁定對於累犯結構有所誤解,導致該號裁定對累犯事實的程序法定性存有內在矛盾。如依本文之看法,累犯既然還是著重於本次犯罪行為之處罰,累犯事實就不只是量刑事實,而應解釋為犯罪事實之一部分。準此,檢察官依據法定原則與控訴原則,本即對累犯事實具有主張義務與舉證責任,法院也對此具有審理與澄清之義務。至於被本號裁定最大爭議的被告前案紀錄表,還是必須回歸到現行法之相關規定決定其證據能力與證明力範圍,而非一概否定被告前案紀錄表得作為累犯之證據。
目  次: 壹、前言
貳、本號裁定內容
 一、事實
 二、裁定理由
參、本號裁定後的判決走向分析
 一、最高法院的後續重要判決
 二、事實審法院的因應
 三、小結
肆、裁定內容評析
 一、累犯的主張義務
 二、累犯規定與累犯事實的定性
 三、累犯的證明:前案紀錄表的證據問題
伍、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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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偉,累犯的主張與證明-評介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大字第5660號裁定及後續實務判決,台灣法律人,第19期,71-90頁,202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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