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股份收買請求權計算公平價格之基準日及認定基礎-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字第 14 號民事裁定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王志誠
出版日期: 2023.06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132 期/43-56 頁
頁  數: 13 點閱次數: 803
下載點數: 52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王志誠
關 鍵 詞: 股份收買請求權企業併購公平價格檢查人
中文摘要: 目前我國司法實務對於上市(櫃)公司股票,基於企業併購朝向簡化及明確目標之考量,則普遍直接以該客觀上之股票市場價格作為收買價格,而未另行選任檢查人。惟晚近亦有法院於決定上市(櫃)公司進行現金逐出合併之公平價格時,在程序上先裁定選任檢查人鑑定之案例,殊值注意。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王志誠,股份收買請求權計算公平價格之基準日及認定基礎-評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0 年度司字第 14 號民事裁定,月旦裁判時報,第 132 期,43-56 頁,2023年06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