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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如何因應數位平臺管制趨勢-以日本「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觀察對象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郭戎晉
出版日期: 2023.04
刊登出處: 台灣/消費者保護研究第 27 輯/1-41 頁
頁  數: 29 點閱次數: 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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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郭戎晉
關 鍵 詞: 數位經濟數位平臺消費者保護特定數位平臺透明度及公正性提升法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文摘要: 作為對數位平臺監管趨勢的回應,日本於 2020 年 5 月通過、2021 年 2 月實施「特定數位平臺透明度及公正性提升法」,為進一步強化數位平臺環境下之消費者保護事宜,日本另於 2021 年 3 月通過、2022 年 5 月實施「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並由消費者廳擔任本法之主管機關,成為全球首部消費者保護領域的數位平臺監管專法。為有效保障利用數位平臺參與通訊交易的消費者,「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針對平臺業者課予:1、應採行使消費者可得便利聯繫網路賣家等措施;2、得依請求暫停網路賣家利用數位平臺;及 3、依消費者請求披露網路賣家身分/所在資訊等重要義務,同時運作由利害關係人組成的「公私協議會議」,以期有效落實對於交易型數位平臺的要求及消費者利益之保障。我國現行消保法並無類似日本新法針對數位平臺提出之專門規範,除評估制定消費者保護領域之數位平臺管理專法外,由於國內歷來將具備媒介功能的數位平臺認定屬於消保法第23條之媒體經營者並據此認定為企業經營者,修正消保法增設「數位平臺監管專章」規定,並納入諸如日本新法針對數位平臺提出之義務要求與關聯監管措施規範,亦為另一可行作法。
目  次: 壹、前言
貳、數位平臺發展趨勢與監管課題
一、數位平臺概念
二、數位平臺發展與衍生爭議
三、數位平臺之監管討論
四、數位平臺之監管作法與思維轉變分析
參、日本「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暨關聯立法剖析
一、首開監管先河之「特定數位平臺透明度及公正性提升法」
二、「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分析
肆、我國現況觀察與借鏡
一、數位平臺是否受消保法之規範
二、我國可評估制定新法或修正消保法納入相應規範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郭戎晉,消費者保護主管機關如何因應數位平臺管制趨勢-以日本「交易型數位平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觀察對象,消費者保護研究,第27輯,1-41頁,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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