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營業秘密;偵查保密令;秘密保持命令;國家核心關鍵技術 |
| 中文摘要: |
現代國家或企業間之競爭,擁有智慧財產具有重要地位,在全球市場與產業分工之關係,各產業與科技之角力,營業秘密之保護,對於產業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利益,影響甚大。故符合營業秘密要件之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得經由營業秘密法、國家安全法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保護免於他人使用不正當手段洩漏、使用或取得營業秘密。為避免於刑事偵查或審判程序,營業秘密之再度受侵害,檢察官或法官得各核發秘密保持命令、偵查保密令,得限制訴訟資料及卷證之閱覽、抄錄或攝影。因營業秘密具有專業性與技術性,故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均規定營業秘密刑事案件應由專業法院與專業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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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前言 貳、營業秘密之要件 一、秘密性 二、經濟價值性 三、合理保密措施 參、偵查機關與管轄法院 一、偵查機關 二、管轄法院 肆、營業秘密法刑事案件 一、秘密保持命令 二、偵查保密令 三、境內侵害營業秘密罪 四、境外侵害營業秘密罪 五、兩罰主義 六、國家安全法 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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