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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刑事法裁判精選-未逾 1 年之羈押日數不算入無期徒刑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釋 801)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鈺雄王士帆
出版日期: 2021.08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實務選評第 1 卷 第 2 期/50-66 頁
頁  數: 18 點閱次數: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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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林鈺雄
關 鍵 詞: 羈押公立學校兼行政職之教師佯稱好感共同正犯加重結果飆車應召性工作類推適用過失無罪假冒本人之代理人被害人承諾犯意綜合認定行賄備忘錄詰問權之容許例外事實上同一衡酌實體及程序上之事項
中文摘要: 本文精選數則裁判進行探討,其中包括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非字第 86 號刑事判決表示,公立學校因非行使國家統治權之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公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自非「身分公務員」。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1858 號刑事判決認為,除事先相約到場飆車外,不論行為人是否認識當時在場之其他駕駛人,只要有先併排後一同加速前進之客觀共同事實,即可認各行為人之主觀上係基於默示之意思聯絡而併排競駛於道路,並聚合成勢,得成立共同正犯。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201 號刑事判決指出,行刑權時效完成無消滅刑罰宣告之效力,更不能視為已經執行刑罰,僅對之不得再執行刑罰而已,此與刑法第 74 條第 1 項第 2 款所稱宣告刑執行完畢或赦免者,並不相同。最高法院 110 年度台上字第 620 號刑事判決認為,若僅因上訴制度之設計,致肇事逃逸部分及過失傷害部分先後確定,且係過失傷害部分先經法院諭知無罪者,而認審理筆事逃逸之法院,僅能就此部分諭知無罪,顯非規範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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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鈺雄、王士帆,刑事法裁判精選-未逾1年之羈押日數不算入無期徒刑假釋之已執行期間違憲(釋801),月旦實務選評,第1卷第2期,50-66頁,2021年0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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