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不受理機制;自由選案權;裁判憲法審查;未具體指摘 |
中文摘要: |
由於比較法借鏡部分,立基於我國與德國在公法學理上的相似性,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更是我國憲訴法立法,尤其是人民聲請憲法審查等訴訟類型尤為以德國法為明文立法參考之立法例。德國憲法訴訟法學及其實務應可提供更多法制發展與立法模式的內涵,特別是關於憲法訴訟中之不受理機制與人民聲請憲法審查中聲請理由表明之具體化義務,應可收比較借鏡之效。故本文論述主要亦援引德國法學理與實務見解作為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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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提出與討論順序 貳、憲法訴訟中的不受理機制 一、審查庭之權限 二、憲法法庭並無自由選案權-接受義務 (一)立法由來與比較 (二)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並無自由選案權 (三)我國憲法訴訟法第 61 條的解讀 參、聲請人之聲請理由表明與說理義務 一、我國憲法訴訟法之規範依據 二、德國法之規範內涵 (一)陳述與提出負擔 (二)內容上的說理與論證負擔 三、我國憲法審判實務的反思 (一)不受理機制 (二)告別過去常用之不受理例稿 肆、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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