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訴訟關係人;當事人適格;違憲審查 |
中文摘要: |
本文將探討有關人民聲請法規範暨裁判違憲審查之聲請主體應如何界定,以及關係人應符合何種要件方得擔任等議題,希望此揭議題討論,能對憲法訴訟之運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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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問題提出 貳、憲法訴訟法規定分析 一、人民聲請法規範暨裁判違憲審查之當事人 二、關係人之定義 三、小結 參、憲法訴訟法與其他訴訟法之關聯 一、憲法訴訟法與行政訴訟法 二、行政訴訟法發展以及受民事訴訟法之影響 三、行政訴訟法關於當事人與訴之利益規範 (一)行政訴訟法當事人之定義及範圍 (二)訴之利益 (三)主觀訴訟利益侵害之判斷 四、美國法制之比較分析 (一)以民事訴訟法處理公法上爭議 (二)法院所能審查的美國行政行為範圍 (三)起訴地位(standing to sue)之認定 (四)案例簡介 (五)美國案例之回饋 肆、如何在憲法訴訟法中準用行政訴訟法 一、當事人定義之比較 二、透過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具體化憲法訴訟法之關係人 (一)因具體訴訟個案所生之違憲審查案件,則該具體個案中依照各該訴訟法所定義之當事人,應得解釋為憲法訴訟法所稱之關係人 (二)準用行政訴訟法第 41、42 條,以界定關係人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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