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董事責任;債權人;公司財務困難;董事義務;英國法 |
中文摘要: |
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時,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利益衝突將會加劇,我國公司法雖課予董事對公司負有受託義務,但其並不對債權人承擔義務。當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時,董事應具備如何之行為準則?又公司財務困難若係因董事之不當經營所致,此時董事受託義務之對象有無必要延伸或移轉至債權人?本文將自公司股東與債權人間的利益衝突出發,嘗試透過對英國法之比較研究,重新反省我國法制中對於公司財務困難下董事義務與責任之制度建構,以期改善我國現行法制於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時,對債權人保護不足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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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前言 貳、公司股東與債權人間的利益衝突 一、公司營運正常時 二、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時 參、英國法下財務困難公司董事對債權人之責任 一、發展沿革 二、現行規定 三、小結 肆、我國公司法之省思 一、現行規定 二、本文建議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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