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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親權事件上未成年子女意見陳述權之保障-評憲法法庭 111 年憲判字第 8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瑋佑
出版日期: 2023.09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裁判時報第 135 期/37-48 頁
頁  數: 11 點閱次數: 1166
下載點數: 4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陳瑋佑
關 鍵 詞: 正當法律程序聽審請求權未成年子女之聽取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則兒童權利公約
中文摘要: 本文藉由案例事實討論法院審理親權事件,何時有必要以何種方式給予未成年子女陳述意見之機會,家事事件法第 108 條第 1 項前段之規定,應如何解釋,才會合於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目  次: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問題之提出
貳、家事法第 108 條第 1 項前段之合憲性解釋
一、憲法法庭裁判之拘束力
二、家事審判實務之回應
參、家事法第 108 條第 1 項前段之合目的性解釋
一、保障意見陳述權之必要
二、保障意見陳述權之方式
肆、本件判決之影響(代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瑋佑,親權事件上未成年子女意見陳述權之保障-評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月旦裁判時報,第135期,37-48頁,2023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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