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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警示帳戶通報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813 號判決評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蕭文生
出版日期: 2023.10
刊登出處: 台灣/月旦實務選評第 3 卷 第 10 期/80-97 頁
頁  數: 16 點閱次數: 1131
下載點數: 64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蕭文生
關 鍵 詞: 通知警示帳戶觀念通知行政處分司法警察機關犯罪偵查行為
中文摘要: 警示帳戶通報係因偵辦刑事案件需要所為,法院、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依法皆得為之。基於時效考量,由司法警察機關,無論主動或被動,通報者占大多數。由於警示帳戶之設立對帳戶所有人財產權影響重大,因此賦予適當及時之救濟管道乃屬必要。帳戶所有人如何提起救濟,警示帳戶通報行為之法律性質具有定性之影響。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813 號判決認為司法警察機關之警示帳戶通報為行政處分。惟警示帳戶通報行為法律性質之見解並不一致,本文針對各種意見加以介紹並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加以評析。
目  次: 壹、事實
貳、爭點
參、法院見解
肆、評析
伍、結語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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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文生,警示帳戶通報之法律性質-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上字第 813 號判決評析,月旦實務選評,第 3 卷 第 10 期,80-97 頁,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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