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網路行銷;限制競爭;不公平競爭;資訊透明化;消費者保護 |
中文摘要: |
以網際網路使用為核心之數位經濟時代早已來臨,如何藉由公平法第三章「不公平競爭」條文來規範違反商業倫理之網路行銷行為,實屬重要。本文以新近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重訴字第 1065 號民事判決所涉及之案由事實為例,簡析網路平台及利用網路行銷之競爭法規範,尤其是 2015 年公平法全盤修正後清楚區辨第二章「限制競爭」與第三章「不公平競爭」不同規範目的之體系架構,最後簡要述德國不正競爭防止法新近修法中與上開案由事實相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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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問題緣起 貳、新近案件之原被告主張及判決結果 參、公平法之不公平競爭規範目的 一、2015 年公平法修正之架構重整 二、「限制競爭」與「不公平競爭」之不同規範目的 肆、數位經濟下之不公平競爭規範重點:資訊透明化及消費者保護 伍、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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