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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序問題」與談(四)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林信旭
出版日期: 2021.06
刊登出處: 台灣/刑事法雜誌第 65 卷 第 3 期/39-48 頁
頁  數: 9 點閱次數: 106
下載點數: 36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財團法人刑事法雜誌社基金會
關 鍵 詞: 國民法官責任能力難期公平就職禁止事由
中文摘要: 國民法官制度係為了將國民多元觀點、視野、常識反映到裁判之中而導入,因此設計為:由國民之中,以隨機抽選方式選任國民法官,選任詢問主要係在判斷有無國民法官法所規定的欠格事由、就職禁止事由、辭退事由及難期公正審判等事由,為了確認候選者的思想、信條所為的詢問,似不在該法計畫內。
目  次: 壹、關於操作「詢問候選國民法官(以下稱候選者)」的基本方針
貳、關於準備程序的功能
參、關於詢問方式
肆、關於詢問的界限(如由二造主導口頭詢問)
伍、為判斷候選者是否難期公正,得否詢問關於責任能力的問題?
陸、關於審前說明程序檢辯二造到場問題
柒、關於本法第 15 條第 9 款「難期公正之虞」,與刑訴法第 10 條第 1 項第 2 款「因特別情形由有管轄權之法院審判,恐影響公安或『難期公平者』」(以下稱難期公平條款)的關係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林信旭,「國民法官之選任程序問題」與談(四),刑事法雜誌,第 65 卷 第 3 期,39-48 頁,2021年0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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