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刑事免責;不自證己罪特權;拒絕證言權;污點證人 |
中文摘要: |
日本在 2016 年大幅增修刑事訴訟法,係針對檢警機關過度依賴偵訊程序、過度依賴偵查筆錄之陋習,引進「協議‧合意制度」、「刑事免責制度」兩項新型態的偵查(訊)制度,藉偵查手段之多元化,以改善前述之兩大陋習。但國內對此重大修正之研究文獻不僅有限,且僅有概論式之說明,又多以「協議‧合意制度」為重點,對「刑事免責制度」則著墨不多。本文有鑒於此,先從歷史沿革之角度出發,完整說明日本刑事免責制度之全般發展脈絡,再說明 2016 年之增訂刑事免責制度之設計內容,同時歸納日本學者在立法過程之前後所提出之質疑與憂心,以完整呈現日本刑事免責制度之學理與實務。最後本文也指出引進我國之前提與作法,以提供國內實務與學界先進延伸探討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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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關鍵詞: |
immunity;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 |
目 次: |
壹、前言 貳、制度緣起─英美法之啟示 一、概說─為翻轉「特權」而生之制度 二、免責制度之意義與特徵 三、免責制度之類型 四、小結 參、在政治風暴中初登場:洛克希德事件 一、概說─從政治延燒到司法 二、不起訴承諾之定性與囑託訊問筆錄之證據能力 三、來自學界的立法建議 四、小結 肆、在司法弊案中法制化:證據竄改事件 一、立法過程 二、制度設計 三、立法之評論與質疑 伍、結論與建議 一、日本立法背景之特殊性 二、我國借鏡之可能性 三、本文立場:實體局部性、程序補充性之引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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