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智慧財產權;專利;證據保全;確認事物現狀;證據偏在一方 |
中文摘要: |
本文討論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審理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案件時,證據保全、書證提出及勘驗、證據取得之議題。並以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抗字第 437 號民事裁定,說明實務上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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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無體性」智慧財產權侵害事件之「證據偏在一方」特性 貳、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已考量「無體性」權利特殊性而另有規定 參、智慧財產領域早已關注證據取得議題 肆、司法實務就「確認現狀型」證據保全加諸法條未有之適用要件 伍、一線曙光:最高法院 11 1年度台抗字第 437 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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