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專利;藥品專利;強制授權;CDMO;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 |
中文摘要: |
1980 年代起我國積極發展生技產業,2021 年底修正之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亦以促進「生技醫藥產業」發展為目標,仿效半導體科技產業代工模式之 CDMO,更是被寄予厚望。惟 CDMO 的本質同於 ODM 或 OEM,執行代工業務過程可能涉及專利權保護發明之實施行為。此外,國內原料藥廠及學名藥廠近年來積極拓展海外業務,尤其是在專利權已經消滅之國外市場。惟即便國外專利權已經消滅,只要在我國仍受專利權保護,實施發明之行為即會落入排他權範圍。本文探討 CDMO 生技醫藥公司及藥物出口所涉及之專利權議題,檢視現行專利法或修法突破排他權限制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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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壹、緣起 貳、專利權之屬地主義及排他權效力 一、屬地主義之基本原則 二、相同發明於不同國家專利權消滅時間不一之原因 參、現行專利權限制規定或修法新增「出口免責」之可行性分析 一、現行專利法排他權限制規定之適用困難 二、歐盟「SPC 出口免責」難以增訂於我國專利法 肆、生醫產業發展之關鍵仍在提升智慧財產權意識與完善法制及投資環境 一、完善法制及投資環境以提升台灣在國際專利布局之重要性 二、亟待由代工走向智慧財產權密集之產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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