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會員登入
加入會員
購買授權
功能介紹
預約服務
精選六法
法規查詢
司法判解
行政函釋
裁判書
起訴書
英譯法規
法學論著
法學題庫
會員專區
論著投稿
法學期刊
社群分享
FaceBook
Line
分享網址
意見回饋
友善列印
論著名稱:
意思表示之撤回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徐婉寧
出版日期:
2024.03
刊登出處:
台灣/
月旦法學教室
/
第 257 期
/11-13 頁
頁 數:
3
點閱次數:
409
下載點數:
12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徐婉寧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非對話之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之撤回
;
單方意思表示
;
自請退休
中文摘要:
以意思表示欲成立之法律行為因附有始期而尚未生效時,表意人可否撤回?
目 次:
壹、爭點
貳、解析
一、意思表示與單獨行為
二、意思表示之生效與撤回
三、意思表示生效之法律效果
參、結論
一、自請退休為形成權之行使,於非對話之意思表示到達時即生效力
二、自請退休撤回之通知須同時或先時到達
三、意思表示之生效時點與法律行為生效時點不同
四、甲乙間之僱用關係已經終止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徐婉寧,意思表示之撤回,月旦法學教室,第 257 期,11-13 頁,2024年03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