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期刊
  • 社群分享
論著名稱:
以法定繼承人為信託受益人的生前他益信託-從最高法院 111 年台上字第 916 號民事判決評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1372 號民事判決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025 號判決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范瑞華
出版日期: 2024.04
刊登出處: 台灣/萬國法律第 254 期/56-62 頁
頁  數: 7 點閱次數: 775
下載點數: 28 點 銷售明細: 權利金查詢 變更售價
授 權 者: 萬國法律基金會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遺贈特留分扣減返還死因贈與信託
中文摘要: 本文僅先就前者進行討論,而方法上擬從近來最高法院 111 年台上字第 916 號民事判決中就生前贈與行為、死因贈與契約與遺贈的異同所載理由,對照兩則有 關生前信託之判決,即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1372 號民事判決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025 號判決,進行評析,嘗試找出我國對於以法定繼承人為信託受益人的生前他益信託的規範一致態度,期有助信託實務推展與供相關學理探討之基礎參考。
目  次: 壹、最高法院 111 年台上字第 916 號民事判決介紹與評析
貳、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1372 號民事判決介紹與評析
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025 號行政判決介紹與評析
肆、重思法定繼承的規範價值與意義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范瑞華,以法定繼承人為信託受益人的生前他益信託-從最高法院111年台上字第916號民事判決評最高法院106年台上字第1372號民事判決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025號判決,萬國法律,第254期,56-62頁,2024年04月。
返回功能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