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國民法官;量刑因子;最低刑度;罪責 |
中文摘要: |
傳統上檢察官處理案件的重心,通常都在罪責事實的認定以及相關罪責證據的蒐集,科刑事項相較之下較不受重視,但在國民法官法新制施行以後,大家已把一部分的重心移往科刑事項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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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一、給國民法官心理建設(打預防針)-告知科刑看似繁雜,但是其實並不難,不要擔心,檢察官會引領你前進 二、說明「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的事例,讓國民法官對於哪一種事實為從重量刑因子或從輕量刑因子有一個思考的方向 三、再進入具體操作量刑因子前,可以說明中性量刑因子,並在此反駁辯護人較無重要性的從輕量刑主張 四、從檢察官的角度帶國民法官審視一遍,應該從重的量刑審酌事項 五、打破傳統實務常見從最低刑度附近為量刑起算點之慣性 (以上刊載本期) (以下待續) 六、提出量刑起算基礎點,並具體操作本案重要的量刑審酌事項(先前已分析的部分),得出具體的刑度 七、是否要提出從輕量刑因子,並減輕具體的刑度? 八、破除量刑工具框架 九、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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