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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專利權人得否至二審始主張均等侵權?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簡秀如游舒涵
出版日期: 2024.03
刊登出處: 台灣/理律新知113 年 3 月號/5-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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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鍵 詞: 文義侵權均等侵權嚴格續審制新攻擊或防禦方法訴訟延滯
中文摘要: 我國民事訴訟雖採「嚴格續審制」,於第 447 條第 1 項規定當事人不得於二審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以免造成訴訟延滯、突襲他方當事人等結果,但該條第 1 項但書仍設有例外規定。本文討論於專利侵權訴訟中,若專利權人於一審僅主張被告文義侵權且獲敗訴結果,可否在上訴之後的第二審中,始主張被告亦成立均等侵權?我國法院似多採肯定見解。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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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秀如、游舒涵,專利權人得否至二審始主張均等侵權?,理律新知,113 年 3 月號,5-6 頁,2024年0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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