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 鍵 詞: |
醫療過失;重大醫療瑕疵;存活相當程度可能性;舉證責任;比較法 |
中文摘要: |
本文藉由一起頭部外傷併遲延性顱內出血所衍生之醫事訴訟,討論該案例的醫療型為是否有疏失,若有醫療過失,與病人死亡的結果間,有無因果關係。最高法院很罕見地同時援引了美國、日本與德國法院之見解或實定法作為判決基礎,筆者就此等見解於本國法院作為法理之適用上,提出若干法學方法上之個人建議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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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
本案事實 爭點 判決理由 評析 壹、問題意識 一、美國 Hall v. Hilbun 乙案之醫療過失判準 (一)Hall 案之細說從頭 (二)醫審會之撥亂反正 二、日本法院之「相當程度可能性」理論 三、德國法之「重大醫療瑕疵」理論 (一)不識廬山真面目 (二)除卻巫山不是雲 (三)柳暗花明又一村 (四)只緣身在此山中 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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