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 鍵 詞: |
電信網路;詐騙集團;第二類電信業 |
| 中文摘要: |
筆者認為在電信網路面之監督與管理部分,法律規範仍有進一步加強監管之處,尤其是防止詐騙集團利用第二類電信法律規範層面不足的漏洞實施詐騙,筆者認為必須從電信管理法強化監督與管理,才能啟防微杜漸而收打詐防騙之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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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次: |
壹、問題緣起 貳、法源規範 參、規範漏洞 肆、監理空窗 伍、結論 一、未換軌之電信事業應視為電信事業 二、重新檢討第二類電信事業納管範圍 三、核對與登錄用戶資料的落實 四、裁罰規定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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