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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商標戲謔仿作有無界限-探討美國最高法院 Jack Daniel’ 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柏全
出版日期:
2024.12.01
刊登出處:
台灣/
智慧財產權
/
第 312 期
/72-107 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828
下載點數:
104 點
銷售明細:
授 權 者:
陳柏全
標 籤:
基本資料
相關資料
關 鍵 詞:
商標侵權
;
商標淡化
;
商標戲謔仿作
;
商業使用
;
混淆誤認之虞
;
使用他人商標作為自己商標
;
轉化性合理使用
中文摘要:
商標戲謔仿作,對於商標權人的商標以戲謔之方式加以改變並表達,往往遊走在言論自由保護與商標保護間的灰色地帶。在這種微妙的平衡下,美國最高法院在 2023 年的 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作出了更加明確的指示。該案件涉 VIP 的狗用玩具,該玩具戲謔仿作了 Jack Daniel 著名的威士忌四角瓶設計。Jack Daniel 主張該玩具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並且有商標淡化的可能;VIP 則抗辯其為戲謔仿作,具有合理使用之例外,且為言論自由保護的一部分。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對商標戲謔仿作作出界限,戲謔仿作人不得以他人之商標為商標。我國法關於商標戲謔仿作並無明文規定商標權保護之例外,在法院實務近 15 年來所累積的標準一直是戲謔仿作之人所據以主張之依據。本文從美國法切入觀察,再回歸到我國法院見解提出關於商標戲謔仿作之標準與歸納。
英文關鍵詞:
Trademark Infringement
;
Trademark Dilution
;
Parody of a Trademark
;
Use in Commerce
;
Likelihood of Confusion
;
Used a Trademark as a Trademark
;
Transformative Fair Use
目 次:
壹、前言
貳、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
一、案例事實及爭點
二、聯邦地方法院及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決
三、聯邦最高法院判決
參、評析
一、美國商標法規定
二、商標戲謔仿作與羅傑測試法
三、對我國商標法之啟示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柏全,商標戲謔仿作有無界限-探討美國最高法院JackDaniel’sProperties,Inc.v.VIPProducts,LLC案,智慧財產權,第312期,72-107頁,2024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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