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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商標戲謔仿作有無界限-探討美國最高法院 Jack Daniel’ 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陳柏全
出版日期: 2024.12.01
刊登出處: 台灣/智慧財產權第 312 期/72-107 頁
頁  數: 26 點閱次數: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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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陳柏全
關 鍵 詞: 商標侵權商標淡化商標戲謔仿作商業使用混淆誤認之虞使用他人商標作為自己商標轉化性合理使用
中文摘要: 商標戲謔仿作,對於商標權人的商標以戲謔之方式加以改變並表達,往往遊走在言論自由保護與商標保護間的灰色地帶。在這種微妙的平衡下,美國最高法院在 2023 年的 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作出了更加明確的指示。該案件涉 VIP 的狗用玩具,該玩具戲謔仿作了 Jack Daniel 著名的威士忌四角瓶設計。Jack Daniel 主張該玩具會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並且有商標淡化的可能;VIP 則抗辯其為戲謔仿作,具有合理使用之例外,且為言論自由保護的一部分。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對商標戲謔仿作作出界限,戲謔仿作人不得以他人之商標為商標。我國法關於商標戲謔仿作並無明文規定商標權保護之例外,在法院實務近 15 年來所累積的標準一直是戲謔仿作之人所據以主張之依據。本文從美國法切入觀察,再回歸到我國法院見解提出關於商標戲謔仿作之標準與歸納。
英文關鍵詞: Trademark InfringementTrademark DilutionParody of a TrademarkUse in CommerceLikelihood of ConfusionUsed a Trademark as a TrademarkTransformative Fair Use
目  次: 壹、前言
貳、Jack Daniel's Properties, Inc. v. VIP Products, LLC 案
一、案例事實及爭點
二、聯邦地方法院及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判決
三、聯邦最高法院判決
參、評析
一、美國商標法規定
二、商標戲謔仿作與羅傑測試法
三、對我國商標法之啟示
肆、結論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陳柏全,商標戲謔仿作有無界限-探討美國最高法院JackDaniel’sProperties,Inc.v.VIPProducts,LLC案,智慧財產權,第312期,72-107頁,2024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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