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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著名稱:
虛擬通貨(ICO)在銀行法非法吸金罪之實務案例-以前中後態樣分析
文獻引用
編著譯者: 羅裕翔
出版日期: 2024.09
刊登出處: 台灣/南臺財經法學第 10 期/155-186 頁
頁  數: 32 點閱次數: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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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權 者: 南臺科技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授權者指定不分配權利金給作者)
關 鍵 詞: 銀行法虛擬通貨比特幣非法吸金罪詐欺罪ICO
中文摘要: 台灣的違法吸金新聞層出不窮,名目、手法不斷求新求變,而當中各種手法,往往又以吸金詐騙犯所取得的金額最龐大。由於違法吸金手法極為多樣化,或假藉多層次傳銷為名,並未有實際商品銷售,參加人所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當中涉及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或以借款、投資等為名,固定給予顯不相當之利息、紅利之違反銀行法案件;亦有「假投資、真吸金」,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吸引他人參與投資,實際上卻將吸收資金納為個人所有而涉嫌詐欺之案件。
近來,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利用金融科技之新興違法吸金案件不斷出現,舉例來說:透過比特幣為名目進行吸金;現今朝向無幣紙交易之趨向(亦即電子化支付),故現行吸金集團也不再以「老鼠會」、「多層次傳銷」、「類合會方式」、「投資性契約」來吸引不特定民眾之資金,現在反而會以虛擬通貨:例如比特幣、乙太幣等方式當名目,再透過能短期翻漲倍數來降低民眾之警戒心,當然最後都只是一場夢而已,同時造成金融秩序動盪不安,故就此為文試探討藉由虛擬通貨進行非法吸金之模式及實務所面臨之爭議研究。
目  次: 壹、緒論
貳、非法吸金罪構成要件簡述
參、虛擬通貨的起始、炒作性及犯罪新興手法
肆、虛擬通貨在非法吸金罪之演進態樣-前中後期
伍、吸金類型的層變下該有的思考
陸、結論及建議
相關法條:
相關判解:
相關函釋:
相關論著:
羅裕翔,虛擬通貨(ICO)在銀行法非法吸金罪之實務案例-以前中後態樣分析,南臺財經法學,第10期,155-186頁,2024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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